为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殡葬服务透明度,现将澳门皇冠官网:殡葬服务机构基本信息及各旗县区殡葬惠民政策面向社会进行公开。
一、临河区
(一)殡仪馆基本情况
澳门皇冠体育:柏树园殡仪馆公墓有限公司
地址:临河区狼山镇富强村二、三组境内
咨询电话:0478-8207733
澳门皇冠体育:西郊公墓有限公司
地址:临河区城关镇友谊村八组
咨询电话:18547833997
临河区民政局
投诉举报电话:0478-831151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二)惠民政策内容
1.免除对象
(1)经民政部门审核死亡后实施火葬的、持有临河区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和临河区公安局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
(2)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包括:
①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
②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或补助金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
2.免除项目
(一)殡仪服务项目
①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
②接送遗体专用袋
③三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
④一次性消毒费
⑤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
⑥ 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一个
⑦ 三年内骨灰寄存费
(二)绿色生态节地安葬项目
凡符合免除对象条件,在本辖区公墓内,骨灰安葬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绿色葬法或骨灰深埋不留坟头、不立墓碑等生态葬法的城乡群众。
3.免除标准
(一)殡仪服务项目免除标准:1.凡符合免除对象条件的普通城乡居民每具免除2000元殡葬服务费用;2. 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点优抚对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执行。
(二)绿色生态节地安葬免除标准:对骨灰安葬采取绿色、生态节地新式葬法,且属于“免除对象”范围的,在免除基本殡仪服务费的基础上,每具免除500元的安葬费用。
4.办理程序
(1)申请。免除对象死亡实行火化的,丧事承办人在办理丧葬免除事宜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免除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填写《临河区免除群众基本殡葬费用申请审批表》。
(2)审批。区民政局对提出免除申请的对象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免除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给予补偿。办理相关免除事项时,丧事承办人需提供免除对象以下材料:
①逝者户口簿、身份证、相片;
②死亡医学证明;
③殡仪机构出具的火化证明、安葬证明及正式收费票据
④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人员证明;
⑤承办人身份证、农商行银行卡
(3)结算:免除殡葬群众基本殡仪费用,由区民政局,按照规定标准核定免除数额,超出规定标准以外的费用(以正式收费票据为准)由丧属或承办人自行支付。低于规定标准的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予以免除。免除费用申请材料由区民政局审核后将免除人员名单报区财政局审定,由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民政局,民政局与丧事承办人办理结算手续。
5.不予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行为
(1)在城区室外搭建灵棚治丧的;
(2)在医院设置场所进行悼念活动的;
(3)其他扰民、影响市容环境等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
二、杭锦后旗
(一)殡仪馆基本情况
杭锦后旗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杭锦后旗沙海镇新乐村二社
咨询电话:0478-6622507
杭锦后旗民政局
投诉举报电话:0478-798190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二)惠民殡葬政策内容
1.免费对象
具有我旗常住户籍死亡后实施火葬的下列人员: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3)城镇“三无”人员;
(4)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或补助金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
(5)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流浪儿童等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体。
2.免费项目
(一)殡仪服务项目
(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
(2)接送遗体专用袋;
(3)三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无名尸除外,但存放期最多不超过60天);
(4)一般整容费(消毒化妆);
(5)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
(6)一次性普通纸棺1个(仅限经营此项业务的殡仪馆);
(7)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1个;
(8)三年内骨灰寄存费。
(二)绿色生态节地安葬项目
凡符合免费对象条件,在本辖区公墓内,骨灰安葬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绿色葬法或骨灰深埋不留坟头、不立墓碑,海葬等生态葬法的困难群体。
3.免费标准
(一)殡仪服务项目免费标准:各盟市、旗县(市、区)按照当地价格部门批准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待新的价格标准出台后,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二)绿色生态节地安葬减免标准:对骨灰安葬采取绿色、生态节地新式葬法,且属于“免费对象”范围的,在免除基本殡仪服务费的基础上,每具减免500元的安葬费用。
4.办理程序
(一)管辖。实施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免除殡葬服务费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各级民政部门、各级民政部门直属并依法注册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及经营性公墓具体承办。如户籍所在地无殡仪馆或在外地死亡并火化的,需凭火化地殡仪馆出具有效遗体火化证明、正式发票及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盟或市、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地殡仪馆按当地标准,免除其相应的基本殡葬费用。
(二)办理。丧事承办人在办理丧葬事宜时,应先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免费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免费对象”户籍所在地盟或市、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申请表;经民政部门审核后,丧事承办人持经审核、批准的审批表到承办安葬的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机构,在结算殡葬费用时直接免除或减免相关费用。
办理相关免费事项审批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1)医院、或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2)逝者户口簿;
(3)逝者身份证: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领取证、“五保”供养证、“三无”人员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5)经旗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或确认的其他困难证明。
(6)承办人身份证及银行卡。
2、申请绿色生态安葬方式减免基本安葬服务费用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火化证明。
三、磴口县
(一)殡仪馆基本情况
磴口县殡仪馆
地址:磴口县川沙公路15公里处
咨询电话:0478-4212472
磴口县民政局
投诉举报电话:0478-260103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二)惠民殡葬政策内容
1.免费对象
具有磴口县户籍的居民
2.免费项目
凡磴口县户籍的居民去世后,应集中在磴口县殡葬服务中心治丧,按照规定执行遗体火化政策的,免除遗体服务费合计1500元/具。其中:遗体接运费500元/具、遗体存放费200元/具/三日、遗体火化费700元/具、骨灰寄存费100元/盒/当年。
3.办理程序
办理相关免费事项审批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1)医院、或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2)逝者户口簿;
(3)逝者身份证;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领取证、“五保”供养证、“三无”人员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5)经旗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或确认的其他困难证明。
(6)承办人身份证及银行卡。
2、申请绿色生态安葬方式减免基本安葬服务费用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火化证明。
四、五原县
(一)殡仪馆基本情况
五原县殡仪馆
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城北6.5公里212省道以东100米处
咨询电话:15148889558
五原县民政局
投诉举报电话:0478-558181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二)惠民殡葬政策内容
1.惠民减免对象
具有我县常住户籍的已故人员。
2.需提供遗体火化手续
(1)正常死亡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由医疗卫生机构或死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故者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非正常死亡遗体、无名尸体,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3.办理程序
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殡仪馆办理火化业务流程。丧属到殡仪馆或电话委托进行遗体(冷藏)接送,联系车间工作人员预约火化时间,火化当天由承办人在死亡证明上签“同意火化”并签署遗体火化处理表,车间工作人员征求丧属意见后,方可开炉火化。然后携带死亡证明书到业务大厅办理火化费用结算手续。火化结束后签署骨灰领取证明办理骨灰安放、安葬。
4.惠民殡葬减免的费用明细
(1)火葬费:850元/具;
(2)遗体接送费:650元/具(其中包括抬尸:100元/具,消毒:50元/具,五原县城区内);
(3)遗体存放 (屉式冷藏):三日内存放50元/日/具,超过三日收费标准为100元/日/具。
(4)寄存费:
普通五原户籍减免1年(100元/盒/年);
具有我区常住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流浪未成年人和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体,可免收以下殡葬服务费用,包括:普通专用车遗体接运费、3日内遗体存放费(普通冷藏)、普通火化遗体费、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1个(普通型卫生纸棺、整容、包装袋)、3年内骨灰寄存费,对超出规定的项目费用,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支付。
五、乌拉特前旗
(一)殡仪馆基本情况
乌拉特前旗永思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乌拉特前旗王西线5公里处
咨询电话:0478-2652166
乌拉特前旗民政局
投诉举报电话:0478-321259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二)惠民殡葬政策内容
1.惠民减免对象
具有我旗常住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流浪未成年人和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体。丧事承办人为低收入身故者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葬法安葬骨灰的,并且不立塔位、不立墓碑的,免除安葬费用及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2025年3月7日乌拉特前旗永思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正式执行《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10号文件精神,凡具有我旗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享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2.惠民免收殡葬服务内容
普通专用车遗体接运费、3日内遗体存放费、普通火化遗体费、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1个(普通型卫生纸棺、整容、包装袋)、3年内骨灰寄存费。对超出规定的项目费用,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支付。
3.办理程序
家属向乌拉特前旗永思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员提供医学死亡证明(医院、当地卫生院、社区开具),非正常死亡遗体需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逝者身份证原件、家属身份证原件。如逝者为我旗常住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流浪未成年人和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体,需提前到乌拉特前旗民政局低保大厅开具低保证明,前来永思殡仪馆业务大厅办理火化手续。
4.全民普惠、惠民殡葬减免的费用明细
(1)遗体接运费:500元/具
(2)遗体火化费:700元/具
(3)遗体存放费:50元/具/天,(含冷藏)按三天计算。
(4)骨灰寄存费:100元/盒/年。按三年计算
六、乌拉特中旗
(一)殡仪馆基本情况
乌拉特中旗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东4.3公里处,县道717(海流图至石哈河方向)北侧乌拉特中旗殡仪服务中心院内
咨询电话:0478-7976100
乌拉特中旗民政局
投诉举报电话:0478-591980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二)惠民殡葬政策内容
1.惠民减免对象
持有乌拉特中旗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和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
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包括:
(1)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
(2)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金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
2.减免项目
四项基本服务:
(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送(含抬尸、消毒)
(2)三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
(3)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
(4)三年内骨灰寄存免费?
3.免除标准
殡葬服务项目免除标准:
(1)凡符合免除对象条件的普通城乡居民每户免除1650元殡葬服务费用;
(2)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点优抚对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执行。
4.办理程序
(一)申请。减免对象死亡实行火化的,丧事承办人在办理丧葬免除事宜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减免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旗殡仪服务中心提交材料;(二)审批。殡仪服务中心业务员审核提供的材料,对符合“减免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给予减免。
办理相关免除事项时,丧事承办人需提供减免对象以下材料:
(1)医院、敬老院、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及苏木镇、街道办事处或旗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2)逝者户口簿;
(3)逝者身份证;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领取证,“五保”供养证,“三无”人员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5)殡仪机构出具的火化证明、安葬证明及正式收费票据。
七、乌拉特后旗
(一)殡仪馆基本情况
乌拉特后旗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乌兰嘎查西明路沟东平台
咨询电话:0478-7989993
乌拉特后旗民政局
投诉举报电话:0478-466770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二)惠民殡葬政策内容
1.减免对象
持有乌拉特后旗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和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
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包括:
(1)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
(2)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金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
2.减免项目
殡仪服务项目
(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送
(2)接送遗体专用袋
(3)三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
(4)一次性消毒费
(5)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
(6)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一个
(7)三年内骨灰寄存免费
绿色生态节地安葬项目
凡符合免除对象条件,在本辖区公墓内,骨灰安葬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绿色葬法或骨灰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等生态葬法的城乡群众。
3.免除标准
殡葬服务项目免除标准:
(1)凡符合面处对象条件的普通城乡居民每户免除1650元殡葬服务费用;
(2)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点优抚对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执行。
绿色生态节地安葬免除标准:对骨灰安葬采取绿色、生态节地新式葬法,且属于“免除对象”范围的,在免除基本殡仪服务费的基础上,每具免除500元的安葬费用。
4.办理程序
(一)申请。免除对象死亡实行火化的,丧事承办人在办理丧葬免除事宜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免除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填写《乌拉特后旗免除群众基本殡葬费用申请审批表》;如“免除对象”为绿色生态节地安葬的,则填写《乌拉特后旗免除群众绿色生态安葬费用申请审批表》
(二)审批。旗民政局对提出免除申请的对象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免除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给予补偿。办理相关免除事项时,丧事承办人需提供免除对象以下材料:
(1)医院、敬老院、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及苏木镇、街道办事处或旗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2)逝者户口簿;
(3)逝者身份证;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领取证,“五保”供养证,“三无”人员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5)殡仪机构出具的火化证明、安葬证明及正式收费票据。
(三)结算。免除殡葬群众基本殡仪费用,由旗民政局,按照规定标准核定免除数额,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以正式收费票据为准)由丧属或承办人自行支付。低于规定标准的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予以免除。免除费用申请材料由旗民政局审核后将免除人员名单报旗财政局审定,由财政局每季度将资金拨付到民政局,民政局与丧事承办人办理结算手续。
八、澳门皇冠体育:民政局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78-8217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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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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